摘要: 2015厦门投靠入户政策调整通知,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本文你可以了解到: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政策;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条件;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材料;厦门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流程;厦门夫妻投靠落户相关表格下载
2015厦门投靠入户政策调整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户籍管理,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现就调整我市投靠入户政策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投靠政策
- ㈠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
- ㈡取消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政策。
- ㈢取消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政策。
- ㈣取消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政策。
二、限制下列投靠政策
- ㈠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 ㈡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父母离异、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父(母)落户,只计算父(母)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 ㈢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要求被投靠子女属独生子女(经计生部门审核)且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 ㈣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三、明确两类人才投靠入户政策
- ㈠对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 ㈡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中级技能的人才以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入厦审批事项的通知》(厦人〔2007〕8号)等规定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本通知自3月1日起执行。过去颁布的投靠入户政策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3日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政策
- (一)《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第十四条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亲属投靠规定的投靠人,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 (二)《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府[2010]214号);第十七条 依照《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亲属,可将户口投靠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 1、夫妻投靠的;
-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
- 3、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
- 4、父母身边无子女且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办理1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随父母落户。
- (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厦府[2015]36号)。㈠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五周年。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三周年。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条件
- (一)将户口迁入岛内各区,需夫(妻)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岛内分局保留)
- (二)将户口迁入岛外各区,需夫(妻)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岛外分局保留)
- (三)对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其配偶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材料
-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 (二)夫妻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三)夫妻的《结婚证》;
- (四)符合办理条件第二项的人员,由窗口民警进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人社局人事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存档。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流程
- (一)配偶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 (二)经核准迁入人员,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原户口在本省内不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直接持户口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流程图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思明区办理
- 办理地址: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8楼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 电话咨询:思明0592-5302922
- 网上咨询:http://ga.xm.gov.cn/jmhd/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湖里区办理
- 办理地址:湖里区禾山街道安岭二路106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 电话咨询:0592-5383551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集美区办理
- 办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9号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 电话咨询:0592-6195250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海沧区办理
- 办理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附楼二层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 电话咨询:0592-6050756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同安区办理
- 办理地址:同安区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8号窗口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 电话咨询:0592-7558218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翔安区办理
- 办理地址: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2: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咨询:0592-7628816
厦门夫妻投靠落户相关表格下载
申请入户登记表
夫妻投靠申请表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