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厦门市。
10月1日起,落户厦门更容易了!昨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善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放宽多种落户限制,涉及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同时,还调整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以及市内户口迁移政策。对此,厦门警方发布相关户籍政策解读。
对上述规定,厦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从10月1日起,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厦门市。取消“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的要求。
外来务工人员在厦门本市拥有的房产要求其房屋用途为住宅,申请人与其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买房产的,其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父母、配偶和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共同拥有的房产不受此限制)。
温馨提示:岛外迁岛内业务在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其它市外迁入业务在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翔安区在翔安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