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厦门购房落户相关问题
本人漳州户籍,现在想以购房落户的方式落户厦门,房子已于2015年购买,证件在手上。如果原业主户口未迁出,是否会占用户口指标,我该如何处理?如原业主已迁出,请问如何办理落户手续,需提供什么材料?
您好!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购买二手房不可以按购房落户政策申办户口迁入厦门。
你户口迁入厦门需符合相关落户条件的(如:外来人员落户、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入户、调动人员落户、技能人才落户等)才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厦门落户到购买的房子内。
具体建议到该网址:http://ga.xm.gov.cn/wsbs/bszn/?type=sxType&value=367中查找各种落户须知,关于办理的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等都有详细记载,你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加以比对。若有疑问,烦请向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户口受理窗口咨询(属翔安区的向翔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咨询),以方便您更详细地了解或拨打拟落户地户口咨询电话:思明区:0592-5302922; 湖里区: 0592-5383551 ;集美区: 0592-6195250 ;海沧区: 0592-6050756; 同安区:0592-7558218 翔安区:0592-762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