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厦门翔安区人才补贴有什么?在本区内提供100平方米的住房,免收租金5年,5年后收回。自行租房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年的实际租房补贴,补贴5年。
(1)《翔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厦翔委〔2012〕55号)
在本区内提供100平方米的住房,免收租金5年,5年后收回。自行租房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年的实际租房补贴,补贴5年。
(2)《翔安区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厦翔委〔2013〕31号)
引进人才自行租房的按实际租房金额予以补贴,补贴年限5年,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3) 《翔安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暂行办法》(厦翔委[2015]11号)
住房补贴:双创人才在厦无住房或可享受的人才住房尚未落实前,自行租房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年的实际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或提供不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房,5年内免收租金。
(4) 《中共翔安区委 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企业人才引进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厦翔委[2017]86号)
可享受租房补贴或申请免费入住区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上两种方式二选一,一次性享受不超过五年。租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年龄不超过35周岁);“985”、“211”工程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1000元/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翔安区高层次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厦翔委办[2017]83号
翔安区高层次人才公寓免房屋租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