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才奖励
对企业所聘用的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高于40万元(含)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按其年度因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的100%给予奖励,连续奖励三年。
产业人才补贴
对企业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高于15万元(含)且低于25万元(不含)的产业人才,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予以补贴:(1)给予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2)若在厦门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144平米及以下)且正在偿还购房贷款的,给予每个月实缴购房贷款还款额45%的购房贷款补贴,且每月购房贷款补贴不超过2500元,连续补贴五年。
骨干人才补贴
对企业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高于25万元(含)且低于40万元(不含)的骨干人才,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予以补贴:(1)给予每月35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2)若在厦门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144平米及以下)且正在偿还购房贷款的,给予每个月实缴购房贷款还款额45%的购房贷款补贴,且每月购房贷款补贴不超过3500元,连续补贴五年。
新员工补贴
对企业上一年度聘用的初次来厦门就业的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据悉,人才的补贴由企业统一代为申请,待人才补贴获批通过后,人才补贴款会下发到企业账户,由企业转拨至人才个人账户,并将转拨情况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