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支持的留学人员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制定资金管理细则,确保专款专用。对支持资金在执行期间出现的,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厦门市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项目也会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
申请国家、省的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
3、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4、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5、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6、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体条件以当年度国家、省申报通知为准。
入选的留学人员项目将获得什么资助?
答:经审批确定的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10-50万元。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于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项目也会给与相应的配套。
创业启动支持资金的使用有什么要求?
答:创业启动支持资金一般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科研创新和市场开拓以及贷款贴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方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福建省人社厅、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受支持企业使用资金的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如发现违规使用情况,将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返还支持资金。
受支持的留学人员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制定资金管理细则,确保专款专用。对支持资金在执行期间出现的,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