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才租房补贴多少钱
厦门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将可以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租房住的,也可享受每月最高5000元的租房补贴。
为了引进和留住人才,厦门可是下了“血本”。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已启动,申报时间为4月16日至6月10日。
A、B、C三类人才
额度不同
高层次人才被划分为A、B、C三类,不同类别享受的住房补贴也不同。
- 1、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共有14种: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董事会成员;上市公司董事长;近5年内获得过红点奖至尊奖等。 - 2、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共有24种:
包括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内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100名大学的博士;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的(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千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等。 - 3、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共有18种:
包括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百千万工程”省级人选;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入选者或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金鹭英才卡持卡人;近5年内在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担任中层副职或相当技术岗位3年以上等。
厦门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据悉,杰出人才层次高、水平高,是一个地区取得跨越式发展的优质人才资源,此类人才来厦工作可按“一事一议”提供不高于200平方米免租10年的人才住房,在厦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的,经认定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领取1000万元;若不选择人才住房,也可直接申领1000万元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
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三类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200万元、160万元、130万元,分10年发放;租房补贴标准分别提高为每人每月10000元、8000元、6000元,补贴周期最长5年,按月计算,每年统一发放一次。
同时,建立与市场同类商品住房价格挂钩的人才住房补贴机制,今后将适时调整公布新的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标准,调整后的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标准只适用于新申请的人才,正在享受的人才仍按其申请时公布的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标准执行。
厦门人才补贴租房申请条件
根据《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申报对象须是2015年12月1日起,按规定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从厦门市外新引进到厦门市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2015年12月1日起非首次调入的人员,应在最近一次调入后在厦工作3年及以上)。
企业单位人才的年度薪酬须达到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即年薪346090元)以上,事业单位人才的年度薪酬须达到2.5倍(即年薪173045元)以上,以在厦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证明为凭。
另外,申报对象申请时须在职在岗,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并已在厦门办妥购房或租房手续。夫妻双方只能一方提出申请,不重复享受。
厦门人才补贴租房申请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也可申请购房补贴。其中,获批租房补贴的人才,在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厦购买商品房的,可转申请购房补贴。转申请购房补贴的,获批后享受购房补贴的期限应扣除其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年限,补贴金额应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总金额。
人才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已婚的另提供结婚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厦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或经国土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租房合同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只能一方提出申请,不重复享受。
2.受理。用人单位受理个人申请,并负责核查个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核查无误拟同意上报的,应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单位填写《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分别按以下途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
企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担任高管以上职务或中层以上技术岗位证明、申请表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上报;
市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将申请表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上报;
区(园区)属事业单位:经所在区人社局(园区管委会)审查同意后,将申请表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上报。
申请、受理时间由市人社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
3.审核。市人社局收到上报材料后,负责牵头协调市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地税局负责核查提供申请人个人所得税缴交情况和年收入情况并提供核查结果。
市国土房产局协助核查申请人(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厦住房及房产交易情况并提供核查结果。
市发改委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
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是否属于本行业学科技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
4.确定。在市有关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市人社局提出拟分配人选名单,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研究确定公示名单。
5.公示。市人社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确定的拟分配人选名单7个工作日。
6.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人社局组织发放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
厦门人才租房补贴网上申报
人才需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xmhrss.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通过登记注册的账号进入单位网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人才类型确认及住房补贴申报平台,按照申报平台提供的操作指南,先如实填写申报相应人才类型确认后,再申报人才住房补贴,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
厦门人才租房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住房补贴申请获批后,市人社局每年发放一次,原则上在上半年发放。从第二个发放年度起,市人社局对发放对象是否仍符合发放条件进行复核。若符合的,则继续发放补贴;若不符合的,则取消该年度补贴发放资格。
注意事项
- 1.已享受厦门市市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的,不得按本意见申请享受人才住房补贴。
- 2.非首次调入人员应在厦工作3年及以上且未享受过厦门市市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的,方可按本意见申请享受人才住房补贴。
- 3.在本意见适用对象之外,对在经济社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后,可给予人才住房特别奖励。
- 4.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的分配与管理按照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等违反有关规定情形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市人社局取消当事人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资格、停发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并上缴市财政局,同时取消用人单位申报资格3年。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5.市、区(园区)财政部门按本意见负责人才住房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人才的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企业单位人才的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由市、区(园区)两级财政按共享税分成比例分别承担。以上资金先由市财政垫付,年终再由市财政局通过市、区(园区)两级财政体制进行结算。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资金纳入市人社局的年度预算,从人才发展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