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厦门人才引进补贴申请条件
- 2.厦门人才引进补贴怎么申报
- 3.厦门人才引进补贴申请时间
- 4.厦门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 5.厦门人才引进补贴怎么申请
- 6.厦门人才引进生活补贴
- 7.厦门人才引进住房补贴
- 8.厦门人才引进是否补贴
- 9.厦门人才引进补贴发放时间
厦门人才引进补贴申请条件
- 1、具有厦门户口;
- 2、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 3、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 4、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厦门人才引进补贴怎么申报
自规定时间起(研究生自2017年7月10日起、本科生自2018年11月26日起),新引进到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含民办非企业)、驻厦省部属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且符合条件的人才。
未在规定期限内(即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厦门人才引进补贴申请时间
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厦门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2017年7月,厦门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简称“厦门人才新政45条”)。新政提出,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按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生活补贴。
2017年11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自规定时间起(研究生自2018年4月10日起、本科生自2018年11月26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含民办非企业)、驻厦省部属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
厦门人才引进补贴怎么申请
- 1、申请: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栏目申请。
- 2、受理: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区人社局以及园区管委会受理申请。
- 3、审核:各受理部门按季度汇总审核生活补贴申请。
- 4、公示: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 5、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受理部门发放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至受理部门指定银行的个人账户)。
厦门人才引进生活补贴
今后厦门市新引进人才补贴,符合条件的本科生也可以申领了。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此前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只有硕士和博士才可以领取,现在进一步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其中本科生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30000元/人,博士研究生5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到本人账户。
厦门人才引进住房补贴
厦门对顶尖团队、人才给予1000万元到1亿元支持
2010年,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以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主旨的“双百计划”,2013年出台“海纳百川”人才政策体系,2016年,“人才政策新十八条”落地,持续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去年,厦门市继续发力,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被称为“厦门人才新政45条”。新政一方面补齐了现有人才政策体系的短板,提出对顶尖团队、人才给予1000万元到1亿元支持,对新引进来厦落户的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广泛发放补贴等创新政策;另一方面,突出对台人才交流和自贸人才改革品牌等先行先试政策,政策力度再次领先全国。
厦门加强人才住房保障给出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厦门市创新实施“白鹭英才卡”制度,为300多位持卡人才提供出入境、通关、金融、保险、税收、落户等38项优惠政策。市委组织部牵头打造“i人才”厦门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融资对接、技术合作、引才引智等一体化服务。
创业发展,安居为本。2017年,厦门市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高层次人才及骨干人才经认定可享受单独批次配售配租保障性住房,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建筑面积可适当上调,保障房售价将比市场评估价格有较大幅度优惠;若不申请保障房,还可申请累计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累计最高30万元的租房补贴。各区、开发区还配套建设上万套配套齐全、房型丰富的精装修人才公寓,人才可轻松实现拎包入住,并按层次享受各类房租补贴。厦门将为海内外人才提供更加温馨、包容的创业港湾。
厦门人才引进是否补贴
台湾人才同样适用
这项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对于台湾人才也同样适用,申请对象为自规定时间起(研究生自2018年4月10日起、本科生自2018年11月26日起),新引进到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含民办非企业)、驻厦省部属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
新引进台湾同胞应自在厦工作满一年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引进时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在厦工作满一年(综合劳动合同、就业手续、在厦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等判定),申请时仍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仍在申请时限内(即自在厦工作满一年之日起一年内)。
厦门人才引进补贴发放时间
120天(每季度第一个月审核发放上一季度生活补贴)。